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劳动纠纷
我要咨询>> 法律咨询问题列表
  • 咨询时间:2010-6-18 0:20:19劳动纠纷
  • 姓名:小薛  联系电话:13591355819  联系邮箱:4621589@qq.com  
  • 我父亲09年10月末在单位突发脑出血 住院 ,经过2个多月的治疗出院 至今在家修养, 但是记忆力和活动能力没有完全康复 已不具备工作能力 他是05年末到现单位工作 (驾校)自工作之日起到发病, 单位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养老保险等各种福利待遇,他属于下岗失业人员,之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自己负担,他患病后的医疗费用是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和自己负担的,在治疗期间单位没有出钱,在他治病期间我曾经找单位协商,单位给每个月开最低生活工资6 个月为止,如果病好了可以继续来上班。但是我父亲现在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向单位提出不干了 单位是不是应该给我父亲相应的补偿?都应该有哪些?他之前工作的几年,养老保险的钱是不是 应该给我们补上?治病时所花销的医疗费是不是应该给报销 或者按一定比例报销?如果不干了是不是 还应该给一定的 生活安置费,例如正常辞职 应该按工作时间给几个月的工资。我首先不想和单位对薄公堂,我想先协商解决一下,但是我对法律的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全面,所以怕遗漏一些我们应得的补偿和待遇。所以希望律师能够给我指点一下。如果我和单位协商不好的话,通过什么途径维权,都走什么程序? 我在这里代表我父亲和我的全家人先向律师表示感谢!!!

  • 回复:   您好!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当向您父亲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缴的社保费用也应当补偿。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