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客户提供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等方面的信息和法律意见。为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为政府机关、国内外银行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借贷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或审查借、贷款(包括财团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应的法律文书; 参与贷款、投资、融资谈判;提供投资风险评估意见; 参与项目的可行性、风险、环境、机会等研究并提供法律咨询、参加谈判、起草意向书、协议书、合同、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
三:为证券投资、证券交易、争议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代理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及草拟、审查有关开户的法律文书。
四:接受委托,对股票和债券发行、转让等事项提供咨询,对资产状况进行产权界定,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委托,代理期货交易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五:为国内外公民、法人团体依法取得并维护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参加有关谈判,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件,代办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登记。
六:为IT业(信息产业)的各级中外企业及有关政府机构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为外国风险投资国内中、小型高 科技公司和中国有实力的高科技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七:为IT业中的电信业、国际互联网、软件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该类企业的投资、合作谈判,起草、审查有关合同、法律文件等。
八: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立、运行及有关程序中的征地、评估、物业管理、修建、买卖、租赁等提供咨询、资信调查、起草法律文书、见证等几项法律服务。为项目开发提供融资服务,为楼宇销售银行贷款按揭服务。
九:提供房地产项目开发,包括以合资、合作公司形式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商业、工业、私人住宅、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提供有关工程或基建合同的法律服务,起草、审查酒店、住宅、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合同。
十:接受委托,担任外国仲裁机构、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案件、劳动合同仲裁案件等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接受委托,担任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担任经济案件、民事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诉讼案件或各种非诉诉案件的代理人。
十一:接受客户委托,为出国留学、移民、探亲、出国劳务、涉外婚姻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代为审查客户与中介部门所签订的服务合同,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代为审查提供给签证部门的文件,并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依法帮助客户实现自己的愿望。










